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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来源: 阅读次数: 日期:2020-07-01
根据《枣院学通字〔2020〕48号关于评选防疫先进个人的通知》要求,按照通知中的评选标准,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,通过学生自荐、班主任推荐和学院审核,我院在全体学生中推选出张乐康等10名防疫先进个人,现将名单公示如下,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(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3日)。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。
联系人:杨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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